据新华社长沙6月17日电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决定,对一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单位和个人,开始采用公告执行的方式,通过报刊、杂志和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将被执行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债务向社会公告,以促进判决的有效执行,维护法律的尊严。
据介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旧存和新收执行案件达4320件,执行率仅为19.8%,平均每5个生效判决文书仅执行一件。
为保证新闻曝光执行的有效运作,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明确公告的对象主要针对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隐匿财产、逃避债务、对抗执行的被执行人。对此,该院推出了重奖举报人等辅助措施。对提供被执行人去向及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案件执行标的金额给予奖励。